项目背景与意义
“一带一路”倡议以推动沿线国家实现共同发展、共同繁荣为目标,是中国对外经济合作的“管总”规划。“一带一路”合作倡议提出三年多来,逐步在泰国落地生根、开花结果,成为推动中泰务实合作的新动力。
泰国在第5个国家经济发展计划(1982—1986 年)中以从农业国转换为工业国为目标,在80年代后半期实现了国民生产总值达10%的高经济增长。此间,由民间投资的城市开发和大楼建设等相当活跃,但作为公共事业的公路、交通工具、下水道及治水设施等城市基础设施的配备却大大地落后了。
昭披耶河和湄公河是泰国的主要河流,是中央平原地区农业用水和物资运输等市民生活不可缺少的水域。昭披耶河流过首都曼谷,流入泰国湾,形成了巨大的三角地带。湄公河流过与老挝交界的边境。由于近年来迅速的城市开发,这些河流的水质因生活排水和工厂排水而受到污染,河口附近的污浊尤为严重。此外,曼谷等地有许多水上交通用的运河,但随着公路交通网的发达,很多运河被填平,不易排水,雨季很容易发生洪水。
在昭披耶河和湄公河等主要河流,工厂排水所造成的水质污浊很严重,甚至出现鱼类死亡。在这些河川流入的海岸地区,尤其从乌贼、章鱼等软体动物身上检出了高浓度的重金属类、镉、水银等。
水质污染的最大原因是生活废水和工厂废水的无处理排放。排往昭披耶河的污浊物质中有四分之三是生活废水、四分之一是工厂废水。工厂设施局劝告所有工厂都要设置排水处理设施,但许多中小企业因缺少资金,无法应付。为此,现行的法律仅适用于较大规模的工厂和新工厂。
为响应国家“一带一路”政策,2016年上海与曼谷缔结友好城市,2017年由我校发起主办“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联盟首届峰会,与包括泰国国立玛希隆大学在内的10余所来自世界各地的高校达成长效合作,而我校环境学院于今年年初又与泰国国立玛希隆大学环境学院建立了初步的合作意向,设立两校种子基金专门用于孵化双方科研项目。正是在此基础上本项目计划与当地的国立玛希隆大学合作,一方面共同对当地主要河流的水质进行调查、检测和评估,通过调查结果,为当地河流污染治理提供科学依据和科学指导,另一方面通过与当地政府对接,了解当地具体的环保政策,通过分析评估为当地环保事业提供理论依据。
本项目将通过调研活动、实地考察、样地选取、布点采样、水质监测等科学方法对当地的环保政策以及昭披耶河和湄公河的污染情况进行评估,同时综合研究周边生产和社会活动对水质的影响,提出分析报告和改进方案。
项目执行方案
第一阶段:调整适应
团队成员将乘飞机前往曼谷,同时预留一天时间供队员们调整身体状态,熟悉当地环境,了解项目概况,并与玛希隆大学环境学院进行对接,一同探讨项目方面的具体细节问题。并整理实验所需仪器材料等。
第二阶段:当地政府部门对接
团队成员前往当地环保部门,通过座谈会等形式向负责人员详细了解当地在经济方面(环保税、污染费等)、科研方面(科技扶持等)和行政方面为环境保护制定的各项政策。
第三阶段:昭披耶河流域实地考察、采样
沿昭披耶河流域进行实地考察,记录城镇区域,以及工业集中区域,在排污较为严重的地方设置取样点。带好仪器和工具,前往取样点进行取样,并对水样进行现场保存,部分指标需要带回玛希隆大学的实验室进行检测。
第四阶段:湄公河流域实地考察、采样
沿湄公河流域进行实地考察,记录城镇区域,以及工业集中区域,在排污较为严重的地方设置取样点。带好仪器和工具,前往取样点进行取样,并对水样进行现场保存,部分指标需要带回玛希隆大学的实验室进行检测。
第五阶段:水样室内检测
对昭披耶河及湄公河的水样中的氮磷及部分重金属指标进行检测分析。并查找相关文献、历史资料,对当地流域水质进行充分了解,同时与玛希隆大学环境学院相关人员讨论并提出初步的修复方法。
第六阶段:后期工作
对实践过程中得到的数据以及查阅的资料进行整理,形成最终报告。
项目管理措施
1、课题负责老师对课题全面负责,具有管理权。全面负责课题的进度、经费、人员调配、物资领取等项工作,按课题进度布置各项任务并审核各成员的任务完成情况。
2、研究工作中形成的所有资料不得短缺,不得据为已有。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摘抄和发表。
3、实验记录应及时、准确、真实、完整。科研记录内容主要包括实验名称、方案、人员、时间、材料、环境、方法、具体的实验步骤、过程、结果等,并应准确记录观察指标的数据变化。每项实验结束后,应进行数据处理和分析,并有文字小结。
4、记录实验设计、操作过程、研究内容、实验结果和数据的记录本、其它记录资料以及相关材料,属于本课题组所有。
9、 研究工作全部结束后,由负责人撰写总结报告及有关论文,并将结题报告上报学校。
10、因客观原因,不能完成科研课题者,课题负责人要写出拖延理由,上交学校,论证后做如下处理:
1) 有继续研究价值的项目,在回到学校后继续研究。
2) 无继续研究价值的项目,由负责人写出终止原因报告,经批准后,负责人应做好技术资料的清理、归档和仪器试剂的清点移交工作,剩余经费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