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20年度因公出国(境)计划申报的通知

上海交通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9-11-08 761

关于做好我校2020年度因公出国(境)计划申报的通知

 

各院(系)、部、处、直属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关于加强和改进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厅字[2016]17号)和我校《上海交通大学因公出国(境)团组管理工作补充指导意见》(沪交外[2018]13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交通大学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规范管理的通知》(沪交外[2016]9号)等文件精神,我校将继续开展下一年度因公出国(境)计划申报工作。

请各单位组织所在单位的教工(含博士后)对拟在2020年度因公出访的团组的出访任务、团组人员及出访经费来源等进行预报,并且对2019年度因公出国(境)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汇总。

计划申报请坚持根据工作需要、因事定人原则,同时考虑教学科研人员出国(境)开展“学术交流合作”与“一般出访”的分类管理,加强体现各单位对申请的专业性和必要性审核,落实基层审核责任制。

现将申报规范和报送及备案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写规范

请各单位认真填报《上海交通大学2020年度因公出国(境)计划汇总表》(简称《汇总表》,见附件,内含4张表单),填写时请注意:

1.      按每人每项计划加注唯一编号,以便核对。编号规则如下:

 

编号规则

样例

副处以下人员

年号+二级部门前三位编号+***001-999

2020160001,表示环境学院2020年副处以下人员出访第001

副处及以上人员

C+年号+二级部门前三位编号+***001-999

C2020160021,表示环境学院2020年副处级及以上人员出访第001

新增、补报计划

在上述编号前加“B”字母

B2020160001

 BC2020160001

附件:

关于**老师新增补报/计划内调整赴**国的说明

原计划内调整

使用原编号,备注说明

原编号

★是否依照处级领导干部管理,请与组织部确认为准。

★二级单位编号查询链接:

http://info.sjtu.edu.cn/ClassInfo/ClassContextDetailView.aspx?Contentid=1186

2. 根据131号文件精神,校级职能部门因公出国(境)活动安排以不影响日常行政管理工作为原则。行政人员和“双肩挑”干部出访时间有明确规定和要求。请以其实际担任行政工作的部门列入计划申报。实际发起申请时,也请不要从专业所在院系申报或多头申报

3. 2020年1月1日起在途申报均需列入,以便核查和统计,请勿遗漏。

4. 因市台办统一制表,出访台湾地区除本单位自行编号外,还需填写《2020年度沪台交流项目规划表》报台办(填写2次)。

 

二、申报/备案说明

根据131号文件精神,实际出访时,凡属于领导干部出访和一般公务类出访的,其计划情况(含增补和调整),依照惯例统一上报学校审批;其之外的普通教学科研人员开展学术合作交流的,由院系负责核对计划情况(含增补和调整),不再需要上传系统,简化至由院系留存书面说明。但年底时需各单位汇总本年度计划的实际执行情况(含增补和调整),报送校出入境管理与服务中心。

 

以上所有申报表请由单位负责人审核确认,其中副处级及以上人员出访的计划表还需分管或联系校领导审核,于12月18日前统一报送校出入境管理与服务中心。电子版请同时发送至cgk@sjtu.edu.cn。未按时提交的,将会影响本单位正常的因公出国(境)业务受理。

特此通知,请各单位协助为谢!

联系人:张柳           联系电话:34207946

 

 

 

 

出入境管理与服务中心

2019年11月15日

2020年度因公出国境计划申报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