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院系推选上海交通大学 “国际合作大使/助理”的通知

上海交通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5-01-02 444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国际合作伙伴关系建设,学校拟聘请有海外工作或学习经历的教师担任上海交通大学“国际合作大使”,面向全校教师启动“国际合作大使/助理”推选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条件

“国际合作大使”候选人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上海交通大学在职专任教师;

2.对国际合作工作充满热情;

3.与世界一流高校、研究机构或国际组织保持有直接、活跃、富有成效的联系与合作;

4.愿意为搭建/维护学校国际合作网络、提升国际声誉投入时间和精力。

 

二、工作内容

“国际合作大使”是学校授予的荣誉头衔,属于志愿性质,首次聘任期限为一年,可根据工作情况和本人意愿续聘。“国际合作大使”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聚焦一所世界顶尖高校,推进本人所在学科的学生项目、科研合作等,服务于学院的国际化战略和目标;

2.推进学校层面与这所世界顶尖高校的国际合作工作,开发和实施学生访学、科研实习、暑期项目等具体项目;

3.不定期参加国际处专项会议,与国际处共同谋划落实与目标高校合作的战略和实施方案。

 

三、国际合作大使的权益

1.对外使用“上海交通大学国际合作特使”的头衔;

2.学校按照相关规定提供境外工作期间的费用,包括往返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国外生活补贴。

 

四、推选方式

1.学院提名推荐:请填写附件1“上海交通大学国际合作大使学院推荐表”;

2.教师个人自荐:请填写附件2“上海交通大学国际合作大使教师自荐表”。

学院请提交签字盖章的推荐表扫描件以及Word版表格;教师个人自荐可提交Word版表格。

截止时间:2025年1月10日

申请提交链接:https://wj.sjtu.edu.cn/q/xdEcsyvt

联系人:郭亮,021-34206757

 

以上解释权归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所有。

 

 

 

 

 

上海交通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4年12月31日

1 上海交通大学“国际合作大使”学院推荐表.doc

2 上海交通大学“国际合作大使”自荐表 (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