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公赴港澳通行证的有效期应距返回抵境时间在3个月以上,如已持有符合要求的因公赴港澳通行证,本次办理只需提供赴港澳通行证原件。如果有效期距返回抵境时间不足3个月,需要重办通行证,并提交有效期不足的通行证进行注销。如果通行证已经过期,则直接办理新的即可。
2、新办或重办因公赴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如下:
(1)身份证头像面复印件1张。
(2)六个月内近照片2张。照片要求如下:
半年内拍摄的正面免冠白底彩照两张(33毫米*48毫米,头像面部高度28~33毫米、宽度21~24毫米;不浓妆艳抹,不袒胸露肩;不佩戴首饰;不得使用佩戴变色眼镜或镜片反光点在眼眶内的照片;不得使用翻拍或被污损的照片;请勿用订书钉或回形针夹照片正面,以免相片受损;备用照片背后请用铅笔注明申请人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