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乌领馆通知,即日起,乌方对中国(含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民实行10日入境免签政策。免签入境的中国公民须由塔什干国际机场入境,持10日内有效的任一航空公司返程或赴第三国机票,并确认航空公司提前将免签需求、本人护照信息及抵离乌航班信息报送塔什干国际机场边防部门备案。免签停留期限自入境之日起计算,入境时应向边防人员出示返程或赴第三国机票。如因生病或航班取消等原因造成逾期滞留,可持相关证明在当地移民局办理出境签,乌方将视情决定是否免于相关处罚。
持公务、公务普通护照者须办理签证
一般情况所需时间:8 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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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清单 |
具体要求 |
1 |
签证表 |
表格上的姓名栏内除中文外,还需填写拼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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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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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函 |
提供经乌外交部或内务部电传确认的邀请函 |
4 |
其它 |
领馆可能要求补充的其它材料 |
5 |
备注 |
A乌驻沪领馆根据乌外交部或内务部的确认通知核发相应的签证 B 过境必须申办签证,填写申请表格 1 张,照片 1 张,并提供经确认的联程机票或订单以及前往国签证(免签国家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