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公务普通护照者须办理签证:
一般情况所需时间:15个工作日(不含送签北京使馆来回路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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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材料清单 | 具体要求 | |
| 1 | 签证表 | 表格正反面打印,须大写字母打印 附件:突尼斯签证表.pdf | |
| 2 | 照片 | 近期2寸白底彩照,贴在表格左上角 | |
| 3 | 护照 | 彩色复印件(两人及以上团组,每张A4纸印2人,切勿印黑) | |
| 4 | 派遣函或工作证明 | 派遣单位出具的信笺纸中、英文打印,可参照护照签证处提供的出差证明样式,另须注明出访人员的职位;两人及以上团组,同一单位人员的派遣函须为一份;如需多次入境请单独附函进行说明理由,此函须为原件 | |
| 5 | 邀请函 | 最好提供原件,邀请函中须写明具体访问目的和邀请方的联系电话,申办前须向使馆传真确认邀请函,使馆只有收到该确认后才会受理申请,使馆传真:8610-65325818 | |
| 6 | 旅馆订单 | 英文旅馆订单,两人及以上团组,所有人员机票订单须为一份 | |
| 7 | 机票订单 | 往返英文机票订单,两人及以上团组,所有人员机票订单须为一份 | |
| 8 | 名单表 | 二份,格式见公共资料中名单表模板,申办前日还须向使馆发送电子邮件并确认使馆收到,使馆邮箱:embassyoftunisia@126.com 名单表已发送使馆电子邮件确认页(须有发送成功的具体时间) | |
| 9 | 其他 | 使馆可能要求补充的其它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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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备注 | 所有材料切勿使用订书器装订,以上2至7项材料中的团组所有人共用材料仅需一份,共用材料以外的其它材料夹在护照中 | |
